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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有章法,档案来证明

作者:    |    发布时间:2020-05-21    |    来源:广州市国家档案馆

利用者Z女士九十年代随军安置到广州某部队内部单位工作,今年办理退休时,市社保部门在审核资料时发现Z女士当年办理随军的调动表上没有“广州市人事局”的公章,不符合调入广州工作的手续,便不接受办理Z女士退休手续。

据Z女士回忆,当年广州市原计划委员会或人事局、劳动局与部队有个联合发文,其中有一项政策是:随军调入部队内部单位的随军家属(无军籍),在办理调动时,可以免走人事部门或劳动部门的程序,只需市计划委员会与部队经办部门盖章确认即可办理。而Z女士正属于“随军调入部队内部单位的随军家属(无军籍)”这类情形,于是Z女士想到档案馆查找这份文件。

根据Z女士提供的线索,档案馆工作人员查找了九十年代涉及增人计划、人员调动等有关全宗单位的目录,最终在一份仅以发文字号为文件标题的档案中找到了与Z女士口述内容相关的文字记录。凭借此件,Z女士得以顺利地办理退休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