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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新填报“会员单位”和“个人会员”以及推荐新一届档案学会理事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时间:2021-03-19    |    来源:广州市国家档案馆

广州市档案学会各会员单位、会员个人及协作组成员:

  根据《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关于由市国家档案馆负责广州市档案学会工作的函》(穗厅函〔2020〕1号)要求,今年,广州市档案学会将择日开展换届选举工作,届时学会将召开第八届四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九届理事会。近年来,广州市档案学会部分会员单位和会员个人,办公地址、分管领导、工作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都发生了很大改变。为了摸清本会现有会员情况,为第九届理事会顺利开展工作打下良好基础,学会决定,于今年4月中旬前完成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登记工作,同时进行新会员的发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会员单位”和“个人会员”的重新填报工作。
  请所有原来的“会员单位”和“个人会员”重新到“广州档案网”的“通知公告”下载打印申请表(“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申请表),按要求完整填写相关内容(“单位会员”须详细写明:通信地址、文件交换代码、联系人和电话),并在“所在单位意见”或“申请单位意见”栏加盖单位公章。
  二、推荐新一届档案学会理事会成员。
  根据社会团体改选有关规定,从理事长到理事,所有担任职务的会员都要重新改选,请各会员单位将本单位热爱档案事业、愿意为广州市档案事业出谋划策做贡献、并希望进入理事会(或连任理事)的人员,积极推荐给学会(每个会员单位推荐1人,推荐人选必须是“个人会员”),我们将在充分酝酿研究的基础上,遴选出第九届广州市档案学会理事候选人名单(附:广州市档案学会“第八届理事会名单”、“会员单位”和“个人会员”名单)。
  三、新会员申报工作。
  据了解,有部分从事档案工作的人员希望作为个人会员加入市档案学会,个人会员的申报请到“广州档案网”的“通知公告”直接下载打印个人会员申请表,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并在“所在单位意见”栏加盖单位公章。
  各单位重新填报的“申请表”和“新一届理事推荐人员名单(以单位的名义加盖公章确认)”,请于4月9日前,通过文件交换到“广州市国家档案馆档案编研部”或邮寄到“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档案馆路33号广州市国家档案馆档案编研部”。


广州市档案学会
2021年3月19日

(联系人:李小丁,电话:31050833、13889907293,电子邮箱:sdajlyc@gz.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