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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档须知

作者:    |    发布时间:2026-04-20    |    来源:广州市档案馆

  一、地址与查档服务时间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档案馆路33号。

  查档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午间不间断,节假日休息,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二、利用开放档案、政府公开信息和公开资料的手续

  实行开架自助查阅。如有需要,可持本人有效证件申请复制,并加盖证明章。

  三、利用未开放档案的手续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中国公民持利用者有效证件和档案形成单位或移交单位介绍信(写明利用目的和范围),可利用该单位同意利用的档案。

  四、利用和公布

  利用:是指对档案的阅览、复制和摘录。

  公布:档案的公布是指通过下列形式首次向社会公开档案的全部或部分原文。1、通过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等出版物公开出版;2、通过电台、电视台、计算机网络等公开传播;3、在公开场合宣读、播放;4、公开出售、散发或张贴档案复制件;5、在展览、展示中公开陈列。

  本馆馆藏档案,依法由本馆公布。未经本馆书面同意,利用者不得以任何形式对未开放档案内容进行公布、转借、陈列展出和出境。引用从本馆复制、摘抄的档案内容,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注明本馆馆名和档号。

  五、复制

  复制档案每人每天不超过40页(以A4纸的一面为一页)。

  六、注意事项

  1、不得擅自复印、拍摄文件;

  2、请勿将手机、相机等具有拍照、摄录像或扫描功能的

  设备带入查阅大厅阅览区。

  七、利用服务平台

  1、全国档案查询利用服务平台

  https://cxly.saac.gov.cn/

  2、穗好办APP;

  3、广州市档案馆官网网址:https://www.gzdaj.gov.cn首页留言咨询(预约查档)模块。

  八、民生档案跨馆利用

  为方便市民用档,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截止2026年3月,我馆与全国84家综合档案馆签订了民生档案跨馆利用协议,市民可在就近档案馆申请利用所需档案资料。

广州市档案馆签订民生档案跨馆利用协议的综合档案馆

华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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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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